“丽水有着全国最好的生态优势,丽水两级法院将以‘丽水之赞’为引领,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切实行动和法治担当,牢牢守住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这两条主线,护航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丽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卫宇说道。
深耕环资审判,筑牢司法护绿底线
2018年以来,丽水中院积极整合审判资源,选优组建综合审判团队或小组,专门负责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资源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定期组织环境资源专业性司法培训、固定季度工作推进会等方式,畅通上下法院联动沟通机制,促进审判人员“法律+”的能力复合。
建立并完善专家智库,使“专家陪审”成为丽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色。选任的专家库成员涉及林业工程、土壤修复、环境监测等多领域,或参与案件庭审,或制作修复方案,充分发挥专家的理论及专业优势,有效弥补法官环境资源领域的专业性不足。
“环资审判需要打破过去民事、刑事、行政分条线独立作战的传统模式,对审判理念、裁判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现一个审判组织对环境资源纠纷进行多领域、多手段的司法保护和惩戒。”丽水中院环资庭负责人程建勇介绍说。
“保护母亲河 我们在行动”新闻发布会
在审理缙云县南河电镀厂重大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中,涉案企业非法排污致使4300余亩水域受到污染,圆吻鲴、黄颡鱼等二十余种鱼类共14000余公斤及螺贝(蚬)等底栖动物6000余公斤死亡,社会影响重大。为查清污染物排放量、产生损害后果及行为人责任承担情况,丽水中院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又邀请了专家证人出庭,释明与案件相关的环境污染、损害等问题,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法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丽水中院积极推动和开展环资审判理论研究。2019年9月,丽水中院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研究基地,建立完善“审学研”一体化机制。通过课题研究、人员交流等方式,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的前瞻性研究,促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和实务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生态优先,探索多样生态修复机制
“感谢法院的理解,我家里实在困难,拿不出钱来,但我愿意多做些活,用劳动弥补我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庭审结束时,傅某诚恳地对法官说。
此前,傅某因非法捕鱼造成了水生态环境资源损害,需承担修复责任。丽水中院经过多次调查、核实,发现傅某家庭确实无力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后判决他提供444个小时环保公益劳动代替履行应当赔偿的渔业生态资源修复费用。这起判决开创了浙江省以劳务代偿形式完成生态修复的先河。
一起滥伐林木案开庭审理
同时,该案也是丽水中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法院积极探索出了缴纳专项资金、补植复绿、先予执行等多元修复方式;出台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失信行为人惩戒制度,并纳入辖区个人信用评分指标等;首次推出环资审判“法治云课堂”等等,为美丽丽水建设提供了司法守护。
为扩大生态审判工作成果,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实践基地创新,找准自身优势和特点,探索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古文化遗址和古民居保护,形成了以综合审判团队为“点”,所属辖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为“线”,4A级以上景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为“面”的立体式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
截至目前,丽水两级法院已设立生态修复基地27个,发放补植令、放养令、管护令等21份,补植复绿基地总面积5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850万余尾,投入生态修复金270万余元。
强化警示教育,延伸庭审服务效果
法院在深耕环资审判主业的同时,主动加强审判工作前移后延,积极延伸审判工作效果。
“早知道电鱼危害这么大,我一定不会么干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巡回审判期间,被告人在听完专家证人的评估报告后,连连摇头,悔不当初。
8月20日,缙云法院走进笕川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天,还有针对性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旁听了庭审,让他们进一步认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和后果,起到了较好的预防和教育作用。
“一锄头就是十年!”这句俗话如今广泛流传于龙泉小梅镇的街头巷尾。小梅镇是“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区所在地,曾有很多村民罔顾法律禁令去刨挖古青瓷卖钱。2018年11月,龙泉法院在小梅金村设立了全省首个古文化遗址保护巡回审判点,在古青瓷遗址保护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丽水中院高度关注重点生态区域、古文化遗址和古民居保护。为着力打通环资审判“最后一公里”,每个法院配备巡回审判车,主动到案发地、水源地进行家门口审判,让更多群众能参与到现场庭审中来。
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件巡回审判
今年5月26日,松阳法院在古市镇公开巡回审判一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附近村民、餐饮业主、人大代表等200余人到场观摩。针对此案件,法院发出全省首张野生动物行业从业禁止令,4名被告人因利用网络长期收购并销售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判决赔偿生态损害费126.35万元。这份全省最贵的“修复账单”,也为非法狩猎者、野味爱好者们敲响了警钟。
探索多元共治,共享丽水动人色彩
丽水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兴。为了守护好丽水的这份美,今年6月,丽水中院联合丽水河长办成立了全省首个水治理司法保护协同中心,依托“护河法官”、河道巡查员等机制,实现了全市法院“河长办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瓯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为加强瓯江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接下去,我们要做好做足流域保护、传承和利用的文章,打造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丽水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钱海亮在接受采访时说。
今年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在省高级法院的指导和丽水、温州两家中级法院主导下,龙泉法院联合温州鹿城、龙湾等瓯江沿岸十家法院共同建立了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
今年7月,遂昌法院揭牌成立全省首家县级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治理中心,建立“快速打击、预防协同、程序协同、专业协同、修复协同”的运作模式,为完善县域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新路径,也为其他领域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提供了实践样本。
百山祖国家公园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丽水中院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大对当地黑麂、百山祖冷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陆续出台服务保障意见,设立国家公园宣教基地和旅游巡回审判点。
2019年底,在被誉为“全国最美梯田”的云和梯田,云和法院联合云和梯田景区管委会在景区内打造了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文化长廊,用图文并茂形式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极大拓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朋友圈”。
现如今,绿色已然成为丽水发展最动人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