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拆迁,古稀兄弟姐妹不淡定了
宁波江北法院首组七人合议庭审案,陪审员打出“亲情牌”促调解

陪审员和法官讨论案情

  50年的老房子因为拆迁成了“香饽饽”,本来感情很好的五兄弟姐妹因此起了嫌隙,最小的妹妹还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房屋。7月3日,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与以往的三人合议庭不同,这次的法庭审判席上坐着7个人,中间是3位员额法官,两边各坐着2位人民陪审员。这是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江北法院首次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原告徐玲与被告徐耀、徐民、徐海、徐英(均为化名)是亲生兄弟姐妹,都已年逾古稀,这几十年来一直关系融洽。但最近,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套木结构老屋成了兄弟姐妹间的心结。因为老屋面临拆迁,原先不起眼的老房子即将兑现一笔数额不小的拆迁款,最小的妹妹徐玲就拿出了母亲于1997年所立的遗嘱,将其他4个兄弟姐妹诉到法院,要求按照母亲遗嘱由她全部继承这套老房子。
  江北法院慈城法庭法官方晓亭介绍,目前,一般的民事案件审理只需2名陪审员和1名主审法官,而根据新的《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3人与人民陪审员4人组成七人合议庭。此次审理这起继承纠纷,江北法院便适用新法成立七人合议庭,目的是充分发挥陪审员日常经验丰富、对生活事实认识独特的优势来审查案件事实。
  在开庭审理中,陪审员按照自己对案件的看法询问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在事实认定中都独立发表了意见。特别是慈城镇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林雅娣、慈城镇当地村委会主任刘君伟,这两位年龄较长的陪审员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家庭房屋取得的政策、当时民间家庭继承的风俗习惯等都比较了解,使合议庭对涉案房屋的权属有了清楚认识。
  在案件合议阶段,4名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进行了“同票同权”的共同表决。休庭期间,两位年长的陪审员更是对5名高龄当事人打起了“感情牌”,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调解。最后,5名当事人就房屋继承问题有了调解意向并进行协调沟通。原告徐玲也不再坚持原来的诉请。
  方晓亭说,七人合议庭中,陪审员侧重对案件事实进行评议,法官侧重对法律适用进行评议。七人合议庭从法律上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占据着合议庭的大多数席位,他们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有着不完全一样的价值观。在案件的事实认定上,他们能独立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表决,这样能使裁判结果更加符合审判公开的要求,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