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10万元,我悬着的心啊,终于能放下了。”近日,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建珍对一起抚养纠纷案当事人进行回访时,小徐(化姓)的外公激动地说。在检察院支持起诉下,小徐被拖欠18年的抚养费终于要回来了。
2008年7月,徐某与周某生下儿子小徐。小徐患有先天性智力残疾,日常生活需人照料;母亲周某亦为智力残疾人,无抚养、监护能力。然而,父亲徐某却长期以经济困难为由逃避抚养责任,自小徐出生起,便将小徐母子推给小徐外公后不闻不问,也从未支付抚养费。多年过去,小徐长大了,外公老了,照顾小徐越来越吃力。
今年5月,常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小徐外公的求助后,通过“诉援一体”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常山县检察院。张建珍审查认为,小徐系精神二级残疾未成年人,其母亲无抚养、监护能力,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引导其外公申请支持起诉。6月1日,常山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意见书。
为让孩子尽快拿到抚养费、保障新学期生活,常山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为小徐开通优先立案、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支持起诉意见书制发当天,检察院、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检察官和法官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对徐某释法说理后,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法定义务和亲情责任,态度发生转变,表示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徐继续跟随外公生活,由外公履行监护职责;徐某一次性支付小徐自出生起至18周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全部抚养费用共计10万元。
小徐是常山县检察院近年来探索“司法保护+社会支持”常态化工作模式的受益者之一。通过设立“繁星闪闪”未成年人工作室,检察院联合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残联、教育等部门建立“支持起诉+联合调解+跟踪回访”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压缩办案周期,并整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等资源,为困境家庭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和多元化救助服务,以法治之力为更多困境少年点亮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