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兴县一家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船坞里,一艘千吨级船舶正缓缓下水。船体入浪激起的水花还没落下,站在船台上的技术骨干徐某(化姓)思绪万千——这是他结束社区矫正后参与交付的第一艘船。而一年前,他差点永远离开这片船台。
这是长兴本地一家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超亿元,承担着多项重要船舶建造订单。徐某是这家企业的技术班组负责人,也是企业技术链条上的核心人物。2025年2月,徐某因触犯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需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环节,因为徐某的户籍地在江苏扬州,社区矫正机构据此认为,他应该回户籍地接受矫正。
对此,船舶制造企业的负责人心急如焚,“徐某是技术骨干,如果他离开了,订单交付肯定延误,光违约金就损失巨大,客户也可能就此流失……”徐某自己也很焦虑,一旦离开长兴,他丢掉的不只是这份工作,还有多年打拼出来的技术岗位。为了能让徐某留在长兴接受社区矫正,企业和徐某接连向司法机关求助。
一边是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一边是企业的生存发展和一名技术骨干的生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执行地应遵循“有利于矫正对象改造、融入社会”的原则。如何在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找到兼顾企业发展与个人矫正的最优解?
长兴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得知情况后,没有简单“照章办事”。他们多次深入企业实地走访,调取相关证据,全面了解徐某在长兴的工作年限、岗位重要性、家庭住址等实际情况;同时,认真查阅法律规定,反复研判法律适用的空间。
在此基础上,检察官与社区矫正机构展开多轮建设性沟通,既阐明徐某在长兴接受矫正的法律条件,也讲清这一安排对保障企业生产、稳定地方经济的积极意义。最终,检察机关的意见得到社区矫正机构的重视与采纳——徐某被依法接收在长兴执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机构还结合徐某的工作实际,为其量身定制矫正方案: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为他的正常工作提供必要便利,确保矫正与生产两不误。
矫正期间,徐某不仅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更带领技术班组全力投入生产。一年来,他们成功交付5艘船舶,总价值达1500万元。企业正常生产节奏未被打乱,经营发展良好。近日,徐某社区矫正期满解矫后,企业负责人专程来到长兴县检察院送上一面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留住了关键人才,稳住了全年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