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区域协同立法在长三角落地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共同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3月31日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规定》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包含《规定》在内,目前长三角已有7部全本协同的区域协同立法。

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走深走实。据介绍,浙江线上依托“浙里办”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题,支持147个事项在线办理;线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长三角通办”窗口,开设远程虚拟窗口142个,实现跨域咨询、远程办理;同时创新政银合作模式,依托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打造1.4万个“就近帮办”网点,向工农中建交等银行2.9万台自助机同源事项314个,贯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此次《规定》共15条,以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治理效能、支持改革创新。《规定》明确,畅通服务渠道,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平台运行、 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标准、规范,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水平。

此外,《规定》还对健全评价反馈与效能监测机制作出要求,明确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

“浙江将以此次立法为新起点,把《规定》要求转化为更多实践成果,以更大力度方便群众办事,以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让长三角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省心、更有获得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