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中引入重整支持程序,古镇文旅企业涅槃重生

位于杭州市富阳区的龙门古镇历史悠久,是三国东吴孙权的故里。这里青山环绕,溪流穿行,尤其到了夏日,成为许多游客短途旅游的选择之一。

对注册于龙门镇的龙门山旅游公司来说,能继续经营旅游开发业务实属不易。企业刚刚经历了一场命运的转折——该公司因股东矛盾、管理动荡,深陷债务泥潭,富阳区人民法院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创设性引入重整支持程序,成功将企业从清算的边缘拉回,转为重整程序。龙门山旅游公司也因此迎来新生,引入战略投资人化解债务1亿余元,盘活2.47多平方千米林地,普通债权清偿率从0%提升至8.13%。

此前,龙门山旅游公司因无法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陆续起诉。强制执行阶段,法院通过财产查询发现,该公司拥有龙门山大量农村土地使用权及林地租赁权,却因权属登记缺失导致执行变现受阻。

“这些资产覆盖公司的核心文旅资源,常规拍卖处置几乎不可能。”富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俞添景坦言。法院开展执破会商,由于企业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根据债权人的申请,2024年1月,法院裁定受理龙门山旅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涉案土地的处置具有一定特殊性,若采用传统的清算拍卖方式,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经过多次降价后,资产以超低价格变现;二是因无人购买而最终不了了之。”富阳法院民四庭庭长黄赛琼认为,这两种情况都会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损害,导致农村土地资源低效利用。

为此,法院创设性地提出破产清算和重整并行的思路,同时邀请合作院校多次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引入重整支持程序。

“在通常情况下,重整投资人是在重整程序开始后才进行遴选。而引入重整支持程序后,将选任重整投资人以及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的时间点提前,并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同步进行。”黄赛琼表示,若在合理期限内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则案件转入重整程序;若没有,则继续对企业进行清算,“由此,既提高重整成功率,又发挥清算程序的托底作用”。

进入程序后,管理人在《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中设定了企业存续式变价方案,并制定《重整支持协议(草案)》《重整投资人预遴选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表决通过后,管理人根据方案优先进行重整支持程序的内容安排,通过“3次线下招募+6轮网络竞价”的复合招募模式,锁定战略投资人注资1000余万元。

最终,重整意向投资人确定并缴纳投资款,经龙门山旅游公司申请,该案从清算转为重整程序,企业得以重生。

据悉,富阳法院接下来将出台《重整支持程序操作指引》,明确重整支持程序的适用范围、流程走向、表决规则等,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高效挽救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

黄赛琼表示,富阳法院还通过破产企业“生态e治”全面核查龙门山旅游公司留存危废、危化品等生态问题,确保乡村集体土地污染零残留、生态全修复。

“重整后的龙门山旅游公司将以千年龙门文化为基础,依托‘富春山居’文化IP,植入沉浸式文旅体验,打造集文化溯源、生态度假、运动休闲于一体的旅游度假新地标。”重整投资人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