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数量稳中有升,司法机关一路护航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近日,金华市“凝聚司法合力 助力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司法公众开放日在磐安县举行。

当天,来自法检机关和镇村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位于“中国传统村落”冷水镇朱山村的好溪流域,开展“八婺同源·共护一江春水”增殖放流活动。大家将约40万尾优质鱼苗放入清澈的溪流中。这些鱼苗将有效补充流域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态平衡。在磐安县优尼家生物多样性体验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金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并举行磐安县“河长+检察长+院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金华市检察院、市中院、磐安县人民政府、县大盘山管理局签订大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府检院联动协作框架,并为大盘山珍稀野生动植物保育(修复)基地揭牌。

磐安县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的美称,也是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这里生态资源丰富,拥有较完整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体系,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目前,磐安已完成为期3年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建设并通过评估,通过16个重点项目试点建设、25项友好城市评价指标的持续提升,初步建成了一个生物多样性丰富、城市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城市。

这背后,离不开司法机关的保驾护航。

磐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室一体化办案制度优势,对以卖野味为业的郑某某以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的同时,就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督促被告人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针对东川野樱谷千年香榧古树被钉钉子及部分名木保护牌标识不清、仁川赤岩前村古树公园古树枯萎、尖山斐湖村古树主干断裂等情形,县检察院以磋商推动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及时整改、落实养护责任,守护好“绿色乡愁”。磐安县松树资源丰富,去年以来,县检察院推动县资规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针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开展专项行动。

日前,磐安县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徐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和相关标识的情况下,通过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方式,向薛某某等十余人零售袋装熊胆粉、熊胆粉胶囊等制品,涉案价值48万余元。经鉴定,涉案黑熊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如今,磐安的动植物物种数量稳中有升。全县拥有维管植物1985种、陆生脊椎动物331种、陆生昆虫1288种、内陆鱼类49种、大型真菌292种,包括苏铁、银杏、厚朴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4种,以及白颈长尾雉、豹猫、中华鬣羚、虎纹蛙、中国瘰螈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6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