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嘉善县姚庄镇银水庙村健康主题公园的河畔草坪上举行。嘉善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公开审理该县首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来自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的法检干警、渔政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及当地村民共同旁听了庭审。
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多次驾船驶入全年禁渔的太浦河流域,使用高压电瓶、逆变器等工具进行电捕作业,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庭审现场,公诉人逐项出示证据,清晰还原了非法捕捞的违法事实与生态损害后果,并依法要求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整个庭审过程庄严有序,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威严。
庭审结束后,普法宣讲随即展开。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宣讲员结合案件,围绕新修订的渔业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电捕鱼、无证捕捞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法检干警则化身普法宣传员,向群众发放普法折扇和宣传手册,并面对面答疑解惑。
活动尾声,青吴嘉三地与会代表齐聚太浦河(浙江段)开展增殖放流。众人端起水盆,3000余斤白鲢、花鲢鱼苗跃入河道,为太浦河水生态补充新生力量。据悉,投放鱼苗的部分经费来源于非法捕捞涉案人员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这是嘉善探索“损害资金→生态修复”落地路径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谁破坏、谁修复、谁担责”的法治原则,也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