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共治”法律难题如何破解?

机器人在街头巷尾自主巡逻、在工厂车间与人协同作业,如今“人机共治”已走进现实。在此背景下,数据安全边界怎么定、算法责任谁承担、场景训练的知识产权归谁?近日,一场聚焦“人机共治法律前沿问题”的研讨会在杭州滨江“智造谷”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滨江区人民法院主办,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中院及滨江法院的法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学者,以及企业代表齐聚一堂。

研讨会上,企业代表的发言折射出产业发展的现实困境。杭州某科创企业具身智能事业部负责人坦言,机器人进入开放空间后,行为“不完全可预测”,对传统安全管理逻辑形成冲击;多方技术协作也使责任链条日趋复杂。“清晰的规则不是对产业的限制,而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这一观点引发了全场共鸣。

面对传统法律规则应对AI挑战的乏力,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杨东提出“共票理论”解决方案。他建议,通过数字技术,让创作者、平台、用户和AI技术方共同参与、共享收益,构建一个多方协同、平衡共赢的AI治理新生态。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童定干表示,杭州的愿景是成为人机协同治理的“试验场”与“样板间”,让法律的约束力不因技术发展而减弱,技术的创新力不因法律的审慎而黯淡。

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分享了杭州法院的实践探索。一是以裁判树规则:在某日化公司诉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案中严惩权利滥用;在王某群危险驾驶案中明确L2级辅助驾驶场景下的驾驶主体责任;开庭审理首例涉“AI智能体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案,探索AI智能体参与下的竞争行为边界。二是以协同聚合力:构建“1+1+8”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矩阵,发布《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推动跨域协同保护。三是以法治固根本:落实《杭州市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出台服务保障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和八项举措。

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危辉星则认为,面对“人机共治”时代命题,司法不能被动等待。他提出司法要担当“三个角色”:做“规则探路者”,通过个案裁判划清法律边界;做“主动衔接者”,推动技术标准向司法裁量规则转化;做“协同治理者”,推动司法与理论研究、立法完善、标准制定形成合力。

研讨会还举行了圆桌对话,资深法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围绕具身智能技术应用场景、数据采集与安全保护、司法保护需求等问题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