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翌日,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浙江省检察机关启动开展“守牢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统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持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常态化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根据工作方案,该专项活动重点指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破坏耕地种植条件和质量问题,以及因优质粮食种质资源保护不到位、外来物种入侵、违规套取骗取农民种粮补贴及农机具补贴等引发的问题。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理一批涉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保护耕地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用法治力量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此外,擅自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或其他非农用地,非法在耕地上取土采矿破坏平整土地和耕作层,套取高标准农田专项基金等情况,也是专项行动监督的重点内容。
省检察院要求,相关基层检察院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力度,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回复后的跟进调查和监督,严格把握案件审核关,做到每个案件都要现场复勘;同时,深化检察机关内部技术协同,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支持体系,以技术赋能赛道推动高质效办案。
据悉,该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其间,省检察院将适时研究出台《耕地保护类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防止“凑数案”,解决监督浅表化、同质化以及监督对象泛化,保障公益诉讼案件的规范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