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排查 随时清退 宁波奉化:督促加强直管公房“租客”资格核查

“现在我们会开展定期排查,持续完善公房管理长效机制,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对一起行政违法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核查机制。

“检察官,我住的地方拆迁了,但是我拿不到安置补偿,这个事你们能管吗?”2025年6月,奉化区检察院在协助浙江省检察院办理一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时,吕某向检察官反映道。

原来,吕某是一处国家直管公有住房(下称“直管公房”)的承租人,2007年后一直承租该房,每年都会续签租赁合同。2022年,地方进行旧城改造。相关部门经核查发现,吕某早已不符合直管公房的承租条件,于是终止租赁合同。吕某自认为应当获得征收补偿,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未获支持。

吕某向浙江省检察院申请生效裁判监督后,省检察院交办给奉化区检察院协助办理。在审查过程中,奉化区检察院没有局限于对行政生效裁判合法性的判断,而是把审查视角延伸至行政行为本身。

通过依法查阅吕某历年租赁合同、诉讼卷宗,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经办人员,检察官发现相关部门对直管公房承租人的资格核查非常滞后。早在2012年9月,奉化区已对直管公房租赁管理有明确规定:他处另有住房且已达到居住面积标准的,应当终止合同。那时,吕某早已有自建房且面积达标,不符合继续承租直管公房的法定条件。但相关部门未在每年续签的时候仔细核查,导致国有资产被长期不合理占用。

经过详细审查,检察官发现该行政生效裁判并无不妥,吕某确实很早就已失去直管公房承租的资格,遂于2025年7月将办理情况报送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也将办理结果答复了吕某。

“吕某的情况应该不是个例……”检察官同步核查其他承租人情况,通过调取全区直管公房管理档案、走访相关部门等,发现有十余户存在“已不符合条件但仍续租”的问题。2025年8月,奉化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内直管公房承租人资格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条件者依法调整,并同步完善资格审查和征收补偿衔接程序,加强动态监管,从源头预防纠纷。

2025年10月,相关部门回复称,已在全区开展专项排查,共核查670余户,发现17户不符合承租条件。截至今年6月,15户已经完成清退。相关部门也已建立长效核查机制,随时排查随时清退,防止问题反弹。

既要注重推动系统治理,也要密切关注个体矛盾。尽管吕某的诉求于法无据,但考虑到相关部门长期疏于核查才导致争议出现,奉化区检察院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多次组织释法说理,引导相关部门与吕某进一步交流,缓和对立情绪,也为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协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