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远洋船员刘某平在境外作业时突发疾病离世,家属赴舟山协商赔偿。依据新出台的《舟山市普陀区涉海涉渔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深度协同工作指引(试行)》,该案两日内完成调解,168万元赔偿方案达成,首期68万元当日兑付。
此前,刘某平家属在“海援帮办员”引导下,到海上融治理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开启绿色通道,按“调解优先、援调衔接”原则,案件转入调解程序,由调解员与法援律师协同办理。
调解员负责沟通、梳理分歧,法援律师核算赔偿款项、审核协议。双方达成赔偿方案后,向驻点海事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两大支柱,原本有着各自相对独立的流程体系。”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指引》的出台,推动了两项职能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缩减了维权周期,降低了维权成本。
据悉,《工作指引》是今年普陀区委依法治区办发布的“一号文件”,在对接流程、权责分工、服务标准上作出规定。
机制以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为核心枢纽,法治服务中心、法援工作站、海事法庭法官同步驻点,实现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
机制明确援调全流程介入场景,群众可通过线下窗口、线上平台、部门移送、帮办员上报等多种渠道提交诉求,案件接收后24小时内完成评估分流。同时严格划分办理时限,调解案件按难易程度设定办结期限,船员救治、人员滞留等紧急法援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针对时效临近、当事人拒调、涉外仲裁等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则直接引导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
机制自5月正式运行以来,已顺利让5起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