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已经干了3个月,会努力挣钱。”近日,仙居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梦雪对一起执行案件进行回访时,19岁的小陈(化名)对她说。
2023年,小陈骑电动车时不慎撞伤叶阿姨,法院判决其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小陈迟迟未能履行,叶阿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梦雪接到案件后,通过线上查询并多次下乡实地走访,发现小陈名下确无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更让人揪心的是他的家庭状况:母亲因病瘫痪在床,需常年照料;父亲一边操持农活,一边照顾病妻;哥哥多年前已因病去世。面对眼前的“难关”,年轻的小陈不知所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的相关精神,以及仙居法院关于失能被执行人的评定办法,经严格核查和审慎评估,法院认为小陈的情况符合“暂时失能”的认定标准,即暂时无履行能力且生活困难。
王梦雪主动将详细的调查情况和认定依据向叶阿姨进行了充分说明。“他才19岁,爸妈都在,怎么能算是失能呢?”起初,叶阿姨并不认可。“案子要执行,但更要看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压垮这个家庭,也未必能执行到案款。”王梦雪决定转变思路,邀请小陈所在地的乡、村干部共同参与,搭建一个沟通平台。
前不久,仙居法院在乡政府调解室组织召开了被执行人失能综合评价会。会上,大家向叶阿姨说明小陈的家庭和收入情况。小陈所在村的村干部说:“小陈的家庭确实困难,但我也希望他能承担起责任来。”与此同时,王梦雪严肃地向小陈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乡干部与小陈的舅舅则从责任与担当的角度对他进行劝导。
“我最近正在找工作,准备送外卖赚钱……”小陈表明自己愿意还款,只是仍需一些时间。了解情况后,叶阿姨的态度有所缓和,也表示了理解。“谢谢你给小陈机会,但你也急需钱做康复训练,不能让你等,这钱我先垫一部分。”小陈的舅舅当场表态。
经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小陈分两期支付4万元了结案件,其中舅舅先行垫付2万元。签署协议后,小陈向叶阿姨深深鞠躬,并感谢舅舅的信任,保证日后一定按月还款。
“小陈,这4万元对你来说眼下可能是座山,但你未来还会有很多个4万元,回头再看它,或许是道坎。挺过去,别被它压垮,好好干。”临别时,王梦雪鼓励小陈。
近日,小陈主动联系王梦雪,告知自己已在一家汽车零件制造公司上班。“自己闯的祸,自己得扛。谢谢大家给我机会,我一定早点把钱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