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12月26日,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总结暨深化推进座谈会召开。

会议强调,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唯一省份,肩负着为全国探路先行的重要责任,必须以高质量执法保障“经济大省挑大梁”,努力为全国行政执法工作作贡献、添活力。要聚焦工作统筹,推动监管执法从“有形覆盖”向“高效协同”转变,持续强化横向统筹联动、深化纵向贯通赋能,进一步推进执法事项精准对接、执法力量高效整合、执法指挥体系健全完善,不断提升执法监管精准化、高效化水平。要聚焦高效履职,推动执法队伍由“专业专管”向“一专多能”转变,持续深化完善执法人员“县属乡用”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提升专业能力、激励担当作为,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骨干队伍。要聚焦创优环境,推动涉企执法由“秩序维护管理”向“执法服务并重”转变,在涉企执法中既当好“管理者”又当好“服务者”,深化“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推行涉企监管“明白人”培养机制、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通过精准服务、规范施治、柔性监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要聚焦科技赋能,推动执法方式由“人工操作”向“智慧智能”转变,把握时代机遇,打造辅助执法、及时预警的“小快灵”场景,进一步建好用好执法监管数字应用2.0,以智能化手段助力执法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会议要求,要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继续保持战略定力,扛起责任担当,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持续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大局贡献更多浙江智慧、浙江方案。要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围绕“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工作现代化体系”,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契机,统筹推进涉企执法规范工作,着力提升执法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群众有感有获。要探索创新、放大成果,既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的作贡献,也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路径、新模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标准体系,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