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让现在的人们可以足不出户,点点手机,就能吃到一份热腾腾的美食,可以说现在的网络订餐已经成为年轻人、都市白领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东阳市,今年20岁的小陈同样也喜欢通过网络这一快捷方式进行点餐,但是近日,他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因为点了一份快餐,在快餐中吃出异物,差点把嘴巴划破,自己在吃出异物后和送餐员反映,送餐员认为自己只是负责送外餐,其他不负责;跟餐饮店老板联系,老板说他的外卖没问题,应该是送餐员的问题,双方相互推诿。
对此,小陈感到很委屈,如果自己因为外餐导致受伤,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于是带着这个困惑走近了东阳市横店司法所。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详细情况后表示如果消费者在网络订餐平台购买到的食品存在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的,应及时保存好小票、聊天截图、付款截图等证据,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根据规定餐饮经营者与第三方平台均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本案中小陈可以通过订餐的相关凭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订餐会成为大家生活中的新的消费方式,而网络订餐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准入门槛过低、各方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监管查处较为困难等。
因此,司法所提醒大家在选择网络订餐的同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如网络订餐凭证,食物收到后及时拍照固定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