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打官司就能解决问题,太感谢你们了!”日前,两起久拖未决的交通事故纠纷在台州市司法局的牵头调解下圆满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卸下重担。此次,台州市司法局创新举措,首次推动司法鉴定中心与公证处两大法律服务机构跨行业联手,成功破解疑难交通纠纷调处难题,为化解此类矛盾纠纷开辟了高效便捷的新渠道。
据悉,两起纠纷均发生于2024年,调处过程均一度陷入僵局。当年3月,解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与周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周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解某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后,周某意外出现脑出血症状,因伤情疑难复杂,多家鉴定机构不予受理。双方赔偿协商无果,保险公司因缺乏明确定损依据无法理赔,三方长期僵持;周某妻子诉至法院后,也因关键证据不足被暂缓审理。另一起纠纷发生在同年11月,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其中一车主张大妈受伤,因另一车主尚大伯家庭经济困难,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处工作一度停滞。
考虑到两起纠纷中的受害方均属困难群体,台州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牵头组织浙江光华司法鉴定中心与台州市正立公证处,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全力破解调处僵局。今年1月下旬,调解工作正式启动。
针对解某与周某的纠纷,调解团队秉持中立公正原则,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门诊病历、医疗单据等关键材料,逐一核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1项赔偿项目,明确责任比例、核算合理赔偿金额,同时协助厘清各方权责,引导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依法赔付。在各方见证下,工作人员当场拟定《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公证处全程监督,保障处置过程合法合规。当日,解某授权保险公司向周某支付11万元赔款,款项足额到账。
同日,调解团队同步推进张大妈与尚大伯的纠纷调处。司法鉴定中心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充分考量尚大伯的经济状况和张大妈的实际伤情,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协调,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在公证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尚大伯一次性赔付张大妈3万元。
“首次尝试‘司法鉴定+公证’跨界调解,既是对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也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实践。”台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高效运用法律工具化解社会矛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探索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新模式,不断优化纠纷化解流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