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2019年以来,台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所办理的养老保险领域公益诉讼系列案被评为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2020年度浙江省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1人获得浙江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个人、1人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人被记个人三等功;7人次被市委、市检察院嘉奖;三篇理论调研文章获得全国、全省理论调研一等奖。所办理的4件案件被评为省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精品案例。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是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职责所在。

  2018年,第五检察部在仙居县检察院发现服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存在漏洞线索基础上,创新开展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挽回国有财产损失,促进弥补相关领域制度漏洞,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成效突出。截至2019年6月,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领域案件475件,建议追回或纠正违规发放、调整基本养老金共447人,总涉案金额560余万元,追回360余万元。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为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充分肯定台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创新开展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