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一袋鱼干,其中一条里藏着“晶状物体”
​检察建议推动我省共筑寄递行业防“毒”安全墙

  网上下单跑腿服务,把冰毒混在一袋花生里寄送;快递一塑料袋鱼干,其中一条鱼干的鱼腹内藏着包“晶状物体”……为运输毒品,犯罪分子绞尽脑汁,但最终没能越过我省多部门联合筑起的“防火墙”。23日上午,省检察院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今年以来共同打击毒品犯罪、构筑寄递安全防火墙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事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介绍,2017-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的案件共258件,2017年43件、2018年69件、2019年146件,同比分别以60%和111%的速度递增,利用寄递方式实施毒品犯罪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今年2月上旬,省检察院向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同城急送运毒、提高辨毒意识能力等工作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省检察院主动跟进监督,并统筹组织市、县检察机关积极协同当地邮政、公安部门,推进检察建议落地生效。

  今年5月,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在预防和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起协同打击、信息共享、专项巡检等6项长效协作机制,推动寄递渠道禁毒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检察建议内容‘精、准、实’。”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奔介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省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将禁毒工作纳入寄递渠道安全管理2020年工作要点,通过每周通报、每月点评、每季考核等一系列举措,压实企业和管理部门责任,全面推进邮政快递业禁毒工作。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省邮政管理局还部署开展全省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行业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作为整治重点内容。

  今年以来,全省邮政管理部门已开展安全检查7609家次,作出行政处罚78起,罚款金额199.74万元,停业整顿13家次。今年4月,针对毒品犯罪分子曾某将毒品藏匿于日常用品中,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多次贩卖毒品,快递员朱某多次上门揽收只核对身份证而未在寄递面单上如实记录寄件人姓名的情况,相关部门“一案双查”,除了追究毒贩刑事责任外,杭州市邮政管理局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对涉案企业处罚2.5万元。

  据了解,省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禁毒办还联合下文,在杭州市、湖州吴兴、宁波慈溪、金华金东、台州临海、绍兴新昌等6个地区,开展同城急送新业态监管、智能快件箱人脸识别实名制寄件、进浙快件毒品查缉、人脸识别寄件、建立禁毒信息员队伍等5项寄递渠道禁毒试点。目前,部分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