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别忘记:今年春节主城区依然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下个月,杭州将迎来《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春节。杭州警方昨天表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仍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规定。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违规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

  对不遵守规定者,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警方通报显示,今年元旦以来,杭州全市公安机关已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案件21起,行政拘留12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950余件。

  就在前两天,桐庐警方查获了一辆疑似运输非法烟花爆竹的货车,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49件,并将弃车逃跑的2名违法人员抓获归案,行政拘留处罚;

  1月9日,淳安警方设卡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30件;

  1月10日中午,余杭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东湖街道泉漳村一个小房子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49件,屋主贾某某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行政拘留10日;

  1月11日傍晚,临安警方在龙岗镇龙岗加油站附近查获一辆无危险物品运输相关证明的厢式货车,当场查获大小烟花爆竹共计138件,涉案违法人员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