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回暖”就被申请强制执行 “活封”设备留生机促双赢

  “现在生产怎么样了?运行得还好吗?”近日,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再次来到位于峡口镇的江山市某门业有限公司,刚好碰上公司负责人管某。“要不是你们,公司早就倒了。现在好了,无债一身轻,公司也可以正常生产经营了。”管某开心地说。

  江山市某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免漆套装门加工、销售的企业。2020年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公司订单减少,导致资金无法回笼,公司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今年以来,江山法院陆续收到涉门业公司的执行案件4起,总金额17余万元。执行干警接案后,随即对该公司采取查控措施,却发现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他们公司没有钱,但是有设备,你们可以把设备扣了拍卖。”申请执行人向干警建议。

  “能不能再缓一缓,我们刚刚恢复生产,等手头这批货出去了,肯定能还上钱的。”得知消息,管某紧急联系干警,说目前公司正在赶制一批数额较大的订单,如果被强制执行了,生产没法继续,无异于“杀鸡取卵”,彻底切断公司的“生路”。

  干警立即前往公司实地查看并核实情况。“走访中,我们发现该厂已在江山经营多年,信誉一直不错,且其目前正在赶制的订单如果完成,确实有能力将所有执行案件履行完毕。”干警介绍,除此之外,他们还发现目前在该厂上班的30多名员工中90%以上均为公司周边居民,若此时查封设备,公司倒了,员工的工资就没了着落,到时说不定会引发更多矛盾纠纷。

  为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保证在查封的情况下还能正常生产经营,执行干警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告知被执行人的困境,希望能给对方一定宽限期限,若到期后仍无法履行义务,再进行强制处置。该提议最终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并同意暂缓对机器设备的处置。

  随后,执行干警来到厂房内对机器设备的型号、数量逐个清点、登记、查封,但允许其在执行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完成“活封”工作,并督促门业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法院的善意执行,该公司也信守承诺,很快履行完毕三起案件,还与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目前,申请执行人已撤回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