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十部门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法律监督

  为有效防范经济领域刑事犯罪风险,近日,永康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工商联、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税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齐抓共管,推进行业整改、源头治理,共同提升企业现代化水平。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企业活动自由度变宽,企业越轨行为及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在涉企犯罪案件中,经济类犯罪居多,如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投标等,如果仅是机械办案,“一棍子打死”,很可能会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企业合规法律监督工作大有可为。”永康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德辉说,《意见》确立了联席会议、合规培育、提前介入、会商通报、审查监管、指导帮扶、考察见证制度等7项机制。配合这些制度,永康十部门还指派专员成立“合规监管员”和“合规指导员”两个人才库,在具体案件中,根据企业犯罪类别、风险类型等,对应职能范围,抽调人选参与对涉案企业的监管指导。

  永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夏志浩介绍,由于企业合规专业性要求较高,为帮助企业整改,相关部门还商定主要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计师等担任合规指导员,“多对一”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计划构建等专业法律帮助,协助健全预防和内控机制。

  据了解,作为全省三家试点基层检察院之一,永康市检察院去年11月发出了全省首份企业合规法律监督意见书,目前已有5家涉案企业进入合规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