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解冻6小时又重新冻结,如此“折腾”为了啥?

  对一个被执行人名下的股权解封6个小时后又重新续封,这在温州市鹿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谢尚阜多年的执行工作中,也算是一次难忘的“折腾”。但如此“折腾”对当事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因为就是这6小时,帮助他们争取到了新的融资,同时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不受损。

龙头企业被执行

  位于浙江第三大港一一螯江港南岸的浙江某实业股份公司,专业从事BOPET聚酯薄膜的生产与销售,是国内真空镀铝行业的龙头企业。早在2015年,该企业为另一企业的银行贷款承担了3000万的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此后,银行依约发放3000万元贷款,但借款期限届满后,主债务人未按约偿付借款本息。银行起诉到鹿城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主债务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994万元及利息等;浙江某实业股份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3月,原告银行向鹿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我院依法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公司银行存款、查封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不动产,并冻结了浙江某实业股份公司持有的浙江一商业银行3.168%股权。”该执行案件承办人谢尚阜说。

  此后,被执行人浙江某实业股份公司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开始陆续还款,却一直未能履行完毕。

资金周转告急

  受突发疫情影响,浙江某实业股份公司的大量订单无法按期交货,面临资金周转困境。此时,该公司在另一银行的一笔贷款也将到期。2020年2月,公司向当地经济发展局报告,因股权被查封无法办理转贷手续,可能造成贷款逾期和重大的经营风险,请求临时解除股权查封,使企业能办理还贷转贷手续。

  当地经济发展局经审核,认为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帮扶条件。

  在接到企业的申请和经济发展局的函件后,鹿城区法院随即向申请执行人征询意见。申请执行人在解封股权的申请中提出:“办理临时转贷不得影响申请人原有的权益,办理完成后,应当立即重新查封……满足以上要求,同意办理。”

  “申请人同意解封,但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我们也知道,在对股权解除冻结到转贷完成后重新冻结期间有时间差,存在被其他法院查封等可能。”谢尚阜说,这一次临时解除冻结的助企之举面临一定的风险。

解冻6小时助转贷

  在前期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后,3月19日一上班,谢尚阜和同事就奔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执行人办理解冻股权事宜。解冻后,谢尚阜和同事就在原地待命,“等企业转贷手续一办好,我们必须马上重新冻结,否则一旦被其他法院冻结或发生其他情况,将会影响债权人的权益。”

  在焦急地等待6个小时后,企业传来好消息,转贷手续已经办妥。谢尚阜和同事马上向市场监管局提交重新冻结相关股权申请,实现无缝对接。

  4月17日,银行向鹿城区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已经收回贷款本金3000万和利息、罚息千余万元。此案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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