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复垦到位的农田任其荒芜?
公益诉讼“挽救”2万多平方米基本农田

  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采矿公司占用2万多平方米基本农田开挖沉淀池、堆放矿石,时间长达18年。直到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这块被损毁的耕地才得以重生。这是目前为止,金华地区最大一块被损毁后经检察公益诉讼得以复耕的基本农田。

  东阳市某萤石公司是一家经营萤石矿开采和萤石粉制造、加工的企业。2001年至2002年间,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葛某某代表公司从某村租用约3.05万平方米耕地。之后,萤石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约2.28万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约2.25万平方米。

  2013年8月,东阳市国土资源局查获了这家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经鉴定,地块中约1.73万平方米土地种植条件已达到重度毁损程度。国土资源局随即责令萤石公司及葛某某进行复垦整改。

  2014年10月,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复垦后的土地进行鉴定,认为2.25万平方米土地已平整、复垦,耕地种植条件得到改善,损毁程度有所减轻,属中度损毁,能满足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需求。但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于破坏的基本农田要求恢复到“原种植条件”。也就是说,萤石公司和葛某某的整改仍未达到要求。但此后,萤石公司及葛某某消极对待,并未继续整改。

  今年3月初,有群众向东阳市检察院举报,称这块农用地荒废至今。检察官赴现场勘查发现,经复垦的基本农田仍未恢复原种植条件,未种植任何农作物,大部分处于荒芜状态。同时,还有部分土地被重新非法占用,用以堆放矿石。经测绘,新占用农用地面积约1411平方米。

  东阳市检察院随即立案审查,要求萤石公司自行整改。但2个月后,萤石公司仍未整改到位。于是,东阳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阳市国土局责令萤石公司整改复垦,并每周组织巡查,及时将整改情况向检察机关回函。检察官多次赴现场督查整改情况,督促国土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复垦工作有效开展。日前,经东阳市国土、农业等部门联合验收鉴定,这片被损毁长达18年的农用地终于基本恢复到原种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