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为何要作这样的修改

  在《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一节中,有一段关于“法身保护”的文字,首版和修改版有细微的却又是十分重要的差别。且看两种版本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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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版《转法轮》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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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版《转法轮》截图

  在首版《转法轮》中,李洪志说:“(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的法力是一样高,一样大,可以有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

  而在修改版《转法轮》中,上述文字改成了:“(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

  李洪志为何要作这样的修改?窃以为,是吹牛者心虚。要知道“和我的法力是一样高,一样大”是以“我”(即李洪志的真身)具有极高极大的法力为前提的。语言习惯告诉我们,当人们说“A与B一样”时,通常是将B作为比较的参照。因此,首版《转法轮》的这段表述,等于直接宣布:我李洪志(当然指说这话的这个真身)有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修改版则主要侧重于谈法身具有神通法力,至于李洪志的真身或我们现实中看到的李洪志,是否同样具有“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则是模糊的。因为模糊,就为狡辩留下了一定余地。其实,道理很简单,“法身”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可以胡吹一通,反正无法验证;“真身”则容易当场露馅儿,比如2006年和2008年,李洪志先后两次在美国因驾车违章被逮住处罚。

  众所周知,《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曾三番五次邀请李洪志当众辩论并验证神功,周表示如果李真能显示神功,他就收回关于“李洪志是个大骗子”“法轮功是邪教”等观点,大法弟子对此也十分期待。可李洪志就是缩而不应,被网友讥为“龟佛”。

  在2012年的《二十年讲法》中,李再次表示自己不能显示神通功能:“我告诉大家,师父会像人一样的表现,不会对谁像神一样,除非正法结束前。如果我现在像神一样,就破坏了你们修炼的环境,就破了你们修炼中要悟的这个迷,你们所做的、你们的修炼以后都不算了,就毁掉了这一切,众生也不能被救度,所以你们不要用人心去衡量法,不要用人的想法看师父。”李洪志真是健忘哪,他在1998年5月《欧洲法会讲法》中信誓旦旦地向弟子承诺:“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的体现给人看。”这段话中最关键的一句是“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的体现给人看”。既然如此,那人们不相信李洪志有神通,李就应该显示给别人看才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