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的电话 其实来自印度新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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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里是衡水市公安局,你是不是薛某某,身份证号1311xxxxxxxxxxxxxx?”

  “是的,怎么啦?”

  “你涉嫌参与一起上海南汇区的犯罪案件。”

  河北省衡水市一个偏远的县城里,薛大妈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后,顿时慌了神。她不知道的是,这个来自“公安局”的电话,其实是从印度新德里的一幢别墅打出来的。

  昨天,瑞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跨国电信诈骗案,11名被告人中,有10人就是冒充民警打电话给薛大妈的话务员。在6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对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从印度向国内拨打诈骗电话或协助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河北大妈突然接到“公安”电话

  薛大妈是河北人,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做过什么违纪违法的事情。2016年11月13日上午,她突然接到“民警”的电话后,着实吓坏了,“我连上海都没去过啊,真的跟我没有关系啊!”

  可是对方的态度很“强硬”:“这你得和上海南汇区的公安民警解释,等会儿他们会联系你的。”说完,电话就被撂下了。

  果然,几分钟后,一个显示为上海区号的电话打进来了:“薛某某吗?我这里是上海南汇区公安局,现在你涉嫌参与李洪非法洗钱案。”

  “民警啊,我不认识什么李洪,我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薛大妈赶紧辩解。

  “这个我们会调查的,现在需要你配合我们的工作。你可以打021114号码查询一下我们的号码,确认我们的身份,就知道自己是配合哪个地方的公安工作了。”对方表示。

  薛大妈马上拨打021114查号,发现这个号码确实是“上海南汇区公安局”的,这下,她心里的最后一丝疑虑也打消了。确认自己真的陷入了一起非法洗钱案后,薛大妈决定,好好配合公安的工作,洗脱自己的罪名,证明自己的清白。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电话打进来了。“考虑到你人不在上海,我们就跟你做个电话谈话,要进行录音,需要一个安静独立的空间。你现在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充电器去宾馆开个房间。”电话那头,“民警”严肃地强调,“注意不能向任何人泄露这个事情,如果泄密,我们将以泄密罪逮捕你。”

  薛大妈不敢有片刻耽误,就近找了家宾馆开了间房。期间,她按照“民警”的要求一直保持通话。“李洪洗钱案影响很大,你要证明清白,我认识的一个于检察官可以帮助你,等一下我让于检察官给你打电话。”“民警”“贴心”地给薛大妈支了一招。

  之后,薛大妈接到了“于检察官”的来电。按照他的指示,薛大妈陆续将自己的存款转到指定的“公证账户”上。在汇出最后一笔钱后,薛大妈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在给一个陌生人汇款,这时的她如梦初醒,知道自己肯定上当受骗了,马上向警方报了案。

  印度新德里别墅中打出“上海”电话

  薛大妈不知道,她接到的这些电话,统统是从印度新德里郊区的一幢二层别墅里打出来的——这里就是陈某等人所在的电信诈骗集团窝点,他们吃住都在别墅,还实行严格的管理,平时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今年年初,公安机关在侦查另外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中,发现了本案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后趁陈某等人回国之际,民警赶赴福建、云南、广西等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

  经查,该电信诈骗集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环环相扣。

  首先,他们有一批“电脑手”负责维护网络,保持线路通畅,对使用的电话进行改号。这样一来,薛大妈等被害人接到的电话,显示的电话区号就与所称的地区一致。

  为了使被害人掉进“套路”,该团伙设置了三线话务员:

  一线话务员冒充被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民警,使用改过号的电话给被害人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在上海涉嫌洗钱犯罪,被害人要自证清白就要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的调查,由此把电话转接至二线话务员。

  二线话务员使用改过号的电话,假冒上海市南汇区的公安民警和民警队长,以需制作电话笔录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套取他们名下的银行卡账号、余额等信息。接着,他们就称被害人名下的相关资产需接受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清查,再把电话转接至三线话务员。

  三线话务员假冒上海市南汇区的检察官,以清查证明清白的名义,骗被害人将钱存入指定的所谓“安全公证账号”,随后将款项转移提现。

  “一开始会对我们进行培训,让我们背稿子,熟练了再‘开工’。”被告人陈某是一线话务员,据他说,由于印度和国内有两个多小时的时差,为了方便诈骗,别墅里的时间都调成了北京时间,“我们差不多是早上8点半开始上班,下午下班吃完晚饭后,还会聚在一楼办公的地方开个会,通报当天的诈骗业绩,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

  “刚开始保底工资是5000元,如果做成一单,我们‘一线’还可以拿到提成,提成是诈骗金额的5%。后来涨了工资,变成6000元保底工资加6%提成。”被告人钟某表示,“往返的机票和在国外的生活费用都是由公司出的,就是包吃包住,还包来回机票。”这也是很多话务员明知触犯法律,却仍然选择加入这行的原因。

  给诈骗集团烧饭也属于共同犯罪?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阿给”(台湾人,另案处理)成立了一个有二三十人的电信诈骗集团,短短4个月内,共骗取12名被害人共计361.81万元。昨天该集团的11名成员在瑞安法院受审,其中10人是该团伙中的一线话务员,1人负责后勤工作,烧饭做菜。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参与诈骗的事实均无异议。但有些被告人表示,自己受到胁迫,系胁从犯。

  “被告人在别墅内可以自由活动,每周可以与家人电话联系,部分被告人前后两次出境参与诈骗,期间窝点人员也有流动,并不构成胁从犯。”公诉机关指出,有一名被告人曹某因不愿意继续拨打诈骗电话,成功离开了窝点,这就充分说明本案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形。

  被告人钟某甲负责后勤工作,即烧菜做饭,她的辩护人对诈骗罪的定罪没有异议,但是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机关表示,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生活保障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考虑她起辅助作用,建议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瑞安法院刑庭庭长金秀哲告诉记者,该电信诈骗集团涉案人数众多,除了“阿给”的“小团伙”外,还有其他台湾人成立“小团伙”,有13名被告人将于本周四开庭审理,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而这也只是该集团中的部分人员,其他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抓捕中。